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应该如何解释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6:33 阅读:7741
我签定的合同期限是“无固定期”,应该如何解释?是长期吗?还是可长可短? 签了“无固定期”,我想换工作的话,属于违约吗?我应该如何做,才能合法地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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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火龙果

潇洒的唇膏

2026-03-30 01:16:33

那我现在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同走人,就不算违约了?可听说单位认为是我主动提出的,并且单位认为是长期合同,我这是主动、提前解除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并且不给我档案,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务实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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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33

    那我现在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同走人,就不算违约了?可听说单位认为是我主动提出的,并且单位认为是长期合同,我这是主动、提前解除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并且不给我档案,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 含蓄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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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33

    无固定期从立法本意来说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是只有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当然是要劳动者本人提出。如果你想解合,还是可以按照一般规定,即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解除。

  • 文艺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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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33

    你提出解除合同,单位的确不用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是扣留你的档案是不合法的。

  • 自信的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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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33

    谢谢玲珑心版主,这么快就回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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