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替公司拿笔记本电脑去维修被飞车抢,我是否应负在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1:26 阅读:1542
2005年5月12号下午,公司一台笔记有故障。于是和总经理说:“要拿去维修,明天是否能迟点上班。(维修点离我住的地方较近,我是先拿回家,然后明天再拿去维修,然后再来上班。公司一同事也清楚这件事) 当天晚上,我回去的路上,被飞车抢了。当时就就报了警,留了案,并在当时打电话告诉总经理。 2005年5月13号早上,总经理对我说,掉了东西就要赔。那台笔记本是2004年6月份买的,当时6000元人民币。总经理说参考现在市值4000元,再折旧5成。所以我要赔偿公司2000元人民币。 请问我是否应负在责任,而我现在的工资是:2500元。这是否有一个最高赔偿限制。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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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的过客

坦率的楼房

2026-03-29 23:21:26

你不应该赔,因为不是由于你的疏忽丢失,而是被犯罪分子抢了,你无法预见。也无法避免。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风趣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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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1:26

    你不应该赔,因为不是由于你的疏忽丢失,而是被犯罪分子抢了,你无法预见。也无法避免。

  • 完美的摩托
    回复
    2026-03-29 23:21:26

    同意马律师意见,若确实存在扣款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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