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发给我的报到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23:03 阅读:7016
我日前在A公司工作。B公司于今年3月28号给我发来了报到通知书,让我5月13号到B公司报到。后来A公司(我现在的公司)和B公司签定了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相互之间不能挖墙脚。当我去B公司报到时,B公司说不能招收我了。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第一,A公司和B公司签定这样的协议,是合法的吗? 第二,B公司发给我的报到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第三,如果有法律效力,该如何处理? 第四,如果B公司赔偿我的损失的话,一般按多少个月工资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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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的人生

背后的麦片

2026-03-30 03:23:03

1、合法; 2、有; 3、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主要以缔约过失为由要求其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简单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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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23:03

    1、合法;2、有;3、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4、主要以缔约过失为由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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