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17:47:27 阅读:3762
我的一套住房,在三月出售。当时先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其中有一条是余款未在4月1日前付清每日收总房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可是直到5月8号还有3万未付。 因为当时签这份合同没经过中介,买方贷不到款。后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又签了合同,其中没有对滞纳金的规定。请问我先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能否收取滞纳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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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的招牌

2026-03-30 17:47:27

我认为若后一份合同也约定了付款时间,而对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应按法律规定收取滞纳金,即银行预期贷款利率。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坚强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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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7:47:27

    我认为若后一份合同也约定了付款时间,而对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应按法律规定收取滞纳金,即银行预期贷款利率。

  • 积极的冬日
    回复
    2026-03-30 17:47:27

    个人认为如果你们在执行后一份合同,实际上是第一份合同的变更,则不能主张滞纳金。

  • 聪明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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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7:47:27

    应该按后一份合同来履行,同意楼上意见。

  • 阔达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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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7:47:27

    观点基本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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