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医院方面有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13:23 阅读:4523
我爱人03年由于宫外孕做了左输卵管切除手术,但是05年2月再次因为宫外孕做手术,医生说是由于右输卵管超过常人三分之一所致,还说要是第一次做手术的医生负责任,应该诊断出宫外孕的原因,就不会挨这一刀了。我也翻看了相关医学资料,输卵管过长属于宫外孕的主要原因之一。我想问,这属不属于“漏诊”的范围,医院方面有没有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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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铅笔

无奈的路人

2026-05-29 05:13:23

1、医方03年将宫外孕诊断为先兆流产并行清宫术,属误诊误治,至今已过诉讼时效。 2、宫外孕使用药物治疗并不能保证100%杀死胚胎,如不成功还是需手术治疗。 3、05年的宫外孕和03年宫外孕的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广州市甘翌晓律师,13725112660)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彪壮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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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13:23

    1、医方03年将宫外孕诊断为先兆流产并行清宫术,属误诊误治,至今已过诉讼时效。2、宫外孕使用药物治疗并不能保证100%杀死胚胎,如不成功还是需手术治疗。3、05年的宫外孕和03年宫外孕的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广州市甘翌晓律师,13725112660)

  • 还单身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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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13:23

    同意楼上律师意见。

  • 繁荣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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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13:23

    而且03年医院曾经把”宫外孕“诊断成先兆流产,并当时做了清宫手术,在就医后1个月才因宫外孕胚胎过大而不得不做手术,错过了药物治疗的时机,并给患者带来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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