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租赁合同签定后产生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17:23 阅读:1300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今年1月进某家出租车公司,签定一份承包租赁合同,期限为4年,需交付风险保证金1万元[已缴] 在2005年4月10日左右,我先以口头的方式咨询公司人事部关于提前辞职的事宜。 人事部告诉我需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1个月后审批! 之后第2天本人就将该书面辞职报告递交给公司,照常营运至4月19日左右,公司通知,我的辞职已经办好,让我先去公司做车辆交接的手续。4月20日我去公司按照正常程序完成交接。公司又要我一周后进行费用结算。 4月26日我去公司结算费用,领取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时,人事部门说:“你提前解除合同,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之前缴纳的1万元风险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抵冲”。[合同中有约定: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需支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或以风险保证金抵冲结算)] 我想问的是: 1:我是按照劳动法,以正常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为什么还要说我违约?(难道员工签了几年合同就必须要做满几年?不能辞职的?) 2:我仔细看了那份租赁合同,对于我以何种形式和方式解除合同,含糊其词,只写明如果我解除合同就是违约。有这样的说法吗?作为乙方就没有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的权利的吗? 3:合同上写,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即视为违约,将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或以风险保证金抵冲)。这样可以吗? 4:我是按照劳动法的正常程序操作,但是签定了这份租赁合同就无法维护我自己的利益了吗?1万元就拿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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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的灰狼

欣喜的枫叶

2026-03-31 23:17:23

如果能确定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好办。如果是承包关系就很难办,看合同吧!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淡定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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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7:23

    如果能确定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好办。如果是承包关系就很难办,看合同吧!

  • 顺利的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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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7:23

    应当依据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 故意的大象
    回复
    2026-03-31 23:17:23

    观点基本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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