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的事实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10:31 阅读:8075
我女朋友与公司签的合同去年8月就到期了,一直等着签后续的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动静。于是女友打算辞职去考研,但是公司以一份所谓的“事实合同”(根本没有书面形式,属于无影无形的,还说有一年时效)说这是违约,要求赔偿一万元。原来的合同似乎提到过这个东西,但是根本没有提过多长期限,他们也没有给与解释,而且当时合同签好以后就被公司带走并没有发给员工。所以合同上到底写什么根本没法完全记得?请问这份所谓的“事实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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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撒娇的大象

乐观的网络

2026-03-31 23:10:31

既是到期了,则有权离开,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应该是不定期的.至于这时的合同的内容,要以双方的真实意思为准.对方若要求违约金,要举证.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现实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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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既是到期了,则有权离开,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应该是不定期的.至于这时的合同的内容,要以双方的真实意思为准.对方若要求违约金,要举证.

  • 柔弱的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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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针对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问题,不予支付。

  • 清秀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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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去年8月到2005年4月20日,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要辞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 呆萌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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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要看看以前的合同是否有顺延的规定? 如果没有顺延的规定,可以提前30天提出辞职。

  • 执着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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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任何乙方都有权提出解除。你女朋友可以走!

  • 潇洒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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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10:31

    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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