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以我的例子帮我解释一下《劳动法》26条规定中的意思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0:19 阅读:3692
[color=#000000][color=#000000] [size=2]劳运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与用人单位与生一些争执,有很多法律上的条文不是很明白,请各位大侠帮忙以我的例子解释一下”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却遇到了很多问题: 请各位大侠帮忙解释一下规定中的几句话: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是否说不能胜任工作的话就先培训如不行再调整岗位,有没有这种先培训后调整的顺序之分,还是用人单位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我自己认为并不适合新岗位的话是否有权不服从用人单位的这种安排?但是用人单位就以不能胜任原工作为由辞退我,用人单位这样做是否违法?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如用人单位只是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先让我考虑转岗的问题没有以书面通知辞退,突然在某一天说公司不转岗位就做辞退我的决定,(此时用人单位也没有出具辞退报告之类的书面东西)。 当我询问违约金时,用人单位却以在半月前通知我为由,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这样做合理吗?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是不是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那我的经济补尝也是否合理呢?[/size] [/color][/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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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鸡

笨笨的画板

2026-03-31 22:20:19

谢谢马律师的回复! 但是由于公司不是直接辞退我的,是先让我转其它的岗位,我不同意才把我辞退的,请问这样的话用人单位是否也要给付我经济补尝金?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眼睛大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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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19

    谢谢马律师的回复!但是由于公司不是直接辞退我的,是先让我转其它的岗位,我不同意才把我辞退的,请问这样的话用人单位是否也要给付我经济补尝金?

  • 虚心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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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19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原工作为由辞退职工,用人单位这样做应该给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 默默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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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19

    谢谢马律师的回复!但是由于公司不是直接辞退我的,是先让我转其它的岗位,我不同意才把我辞退的,请问这样的话用人单位是否也要给付我经济补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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