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庭审,急需解答,急呀!

司法 时间:2026-05-29 07:10:07 阅读:1043
这法院也向着厂里讲话,厂里讲我是高级管理人员,所以我要求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没有依据。 我想问:我的确曾经担任过厂里一个部门的代理主管,而且工资并没有因此加,就算我是主管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了,而且厂里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自己都不知道。 要怎么看我是不是算没有加班费的所谓‘高级管理人员’。 时间紧迫,还请解答详细。

最佳回答

粗暴的鸡翅

追寻的大门

2026-05-29 07:10:07

确实没有这类规定 职工与企业就是雇佣关系加班就得给加班费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并没有分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职工。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成就的白开水
    回复
    2026-05-29 07:10:07

    确实没有这类规定职工与企业就是雇佣关系加班就得给加班费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并没有分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职工。

  • 安静的老师
    回复
    2026-05-29 07:10:07

    我下午有查法典,并未发现有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在请大家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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