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属于无效婚姻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44 阅读:9938
我结婚已半年了,同房了10天便去了外地,至今没有再和妻子发生性关系,结婚后一个月我发现自己得了性病,这才恍然大悟。开始对自己的妻子怀疑,一个经人介绍认识就结婚的女人。对她以前所经历的环境也不知道。她总是隐瞒。但4个月后她才表明她自己也得了那种性病,谁传染谁的现在对外人已说不清。我现在想和她离婚。我想问问这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且我是现役志愿兵,在登记的时候要求是25周岁,而我当时不满,故拖关系办理的结婚证。现在准备马上离婚。我该怎么办?急切求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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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魅力的海燕

2026-03-29 23:27:44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执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关于对无效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第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中是指下列人员: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文艺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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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执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关于对无效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第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中是指下列人员: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辛勤的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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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无婚姻法禁止的要件领取了结婚证属有效婚姻。

  • 舒服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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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无婚姻法禁止的要件领取了结婚证属有效婚姻。

  • 酷酷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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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结婚有效,可以提起离婚。

  • 痴情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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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若是离婚,可以起诉。

  • 隐形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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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婚姻有效

  • 欣慰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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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如果确认在结婚时对方有性病,可以考虑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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