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办理房产过户等等一切费用都由原房主承担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9:51 阅读:7006
您好: 我于2000年从私人手中购买其单位全额集资的一楼房,当时合同上写的是:91平米,且办理房产过户等等一切费用都由原房主承担。去年年底房产证下来,原房主单位说房产面积为93平方米,让再补几千元。房主让我来付这钱,请问:我这合同未公正(当时有一律师在场,我们签定合同)是否有效?我该付这钱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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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裙子

糟糕的可乐

2026-04-01 00:09:51

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时,我个人倾向于承担该房款。毕竟误差面积不大,是可以接受范围,不能讲卖主有违约。 同时你可以和卖主协商就多出的面积降低部分房款,应该可以行的通!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老迟到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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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51

    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时,我个人倾向于承担该房款。毕竟误差面积不大,是可以接受范围,不能讲卖主有违约。同时你可以和卖主协商就多出的面积降低部分房款,应该可以行的通!

  • 生动的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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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51

    要看合同的约定,一般情况下要补上这笔款。

  • 微笑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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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51

    合同是有效的。你应当承担该费用。

  • 悲凉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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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51

    如果你想取得该房 ,现在还是交款吧。可以考虑重新 签订一份合同,把新的房产证的资料写在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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