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感谢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40 阅读:9629
我的朋友在一超市工作了四年,是一小组长,今年三月,工作时因工作上的事与同事发生了摩擦,因当时大家都不冷静动了手,双方在脸上都有抓伤,(只是一点皮外伤)因对方的老公是技术监督局的关系硬,而我朋友只是一个从乡下来的,离了婚还带着一个在读初中的女儿的中年妇女,事情发生的第二天,那人的老公就到超市解决问题,说是原本要她赔偿五千元的,因去了解了她的处境,就只要她付三千元.而超市也不问事情的起因,就叫我朋友先付什么前期药费什么的,还问她现在拿的出多少?她一个人还拖着一个初中生,一个月五六百元,还要租房子住,本身就挣扎在温饱线上,那有什么钱来付,超市就把她开除了,还把她的保证金及当月工资扣压了,我想替她咨询一下超市这样处理合法吗?她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吗?能要求超市补交这四年的养老保险吗?所谓的医药费及什么误工费,是该那个来认定呢?就凭她开些发票,还是超市就可以认定吗?请大家帮帮她吧!三十好几的人,又没工作,也不好找工作,真的很惨!谢谢了!

最佳回答

激动的魔镜

陶醉的龙猫

2026-03-29 23:25:40

这是重复发帖,可以见上一个回复,可以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传统的金针菇
    回复
    2026-03-29 23:25:40

    这是重复发帖,可以见上一个回复,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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