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证,却不能入住,公理何在?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10 阅读:4224
2005年2月4日,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已成功过户.但后来发现原卖主在93年4月判离婚,判决原文如下: 南面带阳台的一大间由原告(女方)带孩子居住使用.北面一小间由被告(男方)居住使用,至再婚时搬出,暂住期间客厅、厨房、厕所共用. 97年卖主即男方将该房子(该房子原来为女方单位公房,)办了只写有他姓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给他前妻那儿保存.2000年他又将两证故意挂失后补办房产证和土地证,05年用补办的两证通过中介与我达成交易,我也付清了全部房款. 目前状况是: 女方在2月23日,3月10日撬坏我两次防盗门.3月29日把我修好的门再次撬坏,并且入住换锁. 请教专家:1.我起诉女方迁出,法院是否会接受执行女方迁出? 2.会不会有这种结果:房屋产权归我, 女方有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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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凉面

大气的板栗

2026-03-29 23:23:10

房屋等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虽然你已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但仍不能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以合同纠纷起诉男方。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聪明的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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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房屋等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虽然你已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但仍不能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以合同纠纷起诉男方。

  • 高贵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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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一般不会,但如果女方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就恐怕真要永久居住下去了,不过可以向男方隐瞒事实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赔偿。

  • 完美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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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你是善意第三人。法院应当支持你的诉求,保护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至于女方损失,应由男方负责赔偿。

  • 深情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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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建议起诉合同纠纷告男方,要求其承担责任。

  • 犹豫的万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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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应当对男方提起诉讼。

  • 老迟到的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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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你可以起诉。在没有法院确定的情况下,你是房屋的产权人

  • 优秀的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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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10

    请教:善意第三人设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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