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这个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10-24 13:54:06 阅读:7604
你好!我的助动车于2004年5月14日转卖给了别人没过户,但那人于2004年9月13日却撞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撞的人却把我当成第二被告告上了法院,我想问一下,我该不该承担这个连带责任,我有否这个义务去付这个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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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的秀发

英俊的向日葵

2026-10-24 13:54:06

你作为被告法院一般会受理,但根据新交法你如果没有过错(借车给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车属违章车辆等等,在此不能一一概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尊敬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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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54:06

    你作为被告法院一般会受理,但根据新交法你如果没有过错(借车给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车属违章车辆等等,在此不能一一概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勤奋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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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54:06

    没有过户的话,你应该承担责任,在赔偿之后可以向现在的买车人追偿。

  • 甜甜的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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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54:06

    这案件在天津市一般你不担责。但各地做法不同。建议多问当地律师。

  • 幽默的小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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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54:06

    我们这边一般会被承担连带责任,但我认为依据新交法不应承担。

  • 安静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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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54:06

    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 受伤的过客
    回复
    2026-10-24 13:54:06

    根据公平原则,你成为第二被告也正常,不过你可以向当事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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