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和友情一去不回!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7:52 阅读:5709
甲某10年前借了我10万元钱,至今未还,欠条是后来补的,如果我将甲告上法庭,会怎么判?? 各位大哥帮帮我吧!!!

最佳回答

等待的柠檬

忐忑的咖啡豆

2026-04-01 01:57:52

偶是同意杨律师的意见,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最长不超过20年。

最新回答共有11条回答

  • 冷艳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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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偶是同意杨律师的意见,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最长不超过20年。

  • 开朗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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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杨律师你的意见值得商榷,我认为7楼得意见对。因为在时效之内没有主张权利,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 单身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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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若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会支持你的诉求。

  • 瘦瘦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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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可以提起诉讼

  • 唠叨的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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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没人理我?

  • 成就的冥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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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后来是哪年,欠条是什么内容?你不说清楚,我们都不知怎么告诉你了。

  • 疯狂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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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后来就是两三年前,内容是证明他借了我的钱!谢谢各位!

  • 自然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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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两三年前,如果只是写欠款,而未写还款时间,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 俭朴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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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52

    如果写欠条两年之内都没有向对方提出过还款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已过,您失去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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