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司法 时间:2026-10-24 14:12:32 阅读:6664
我公司在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条:该产品用户购买或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包换,1年包修。(保质期内如发生人为损坏的除外) 请问:如何来界定“人为”损坏与“非人为”损坏?因为此问题关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责任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也是常常困绕双方的问题。 能否烦请各位大师能指点迷津!应在合同中如果约束比较合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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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昂的过客

震动的泥猴桃

2026-10-24 14:12:32

是否可以这样约定:保质期内经销售方检测证明确属人为损坏的除外,双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深圳市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彪壮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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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2:32

    是否可以这样约定:保质期内经销售方检测证明确属人为损坏的除外,双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深圳市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高兴的火龙果
    回复
    2026-10-24 14:12:32

    可以约定以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为标准

  • 微笑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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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2:32

    不能证明是人为的就是非人为的,这是销售方举证的问题,确实有争议,只能鉴定。

  • 无情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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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2:3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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