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07:13 阅读:5964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规定是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吗?

最佳回答

多情的御姐

开放的早晨

2026-05-30 03:07:13

我是拆迁户,拆迁费抵房款购买安置房,由于安置房违约未交付,而我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拆,我可以告他们违约要回我以前的住房吗?违约金是怎么算的?是按日算吗?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自由的冬日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我是拆迁户,拆迁费抵房款购买安置房,由于安置房违约未交付,而我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拆,我可以告他们违约要回我以前的住房吗?违约金是怎么算的?是按日算吗?

  • 饱满的蜜粉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是的。

  • 愤怒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楼主你在吗?

  • 犹豫的果汁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是去吃饭了吗?我等你回来!!!!!!!!!!!!!!!!

  • 紧张的路灯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按照签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履行!

  • 笨笨的抽屉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我父亲已去世,拆迁房屋时我们不同意我母亲一个签字有效吗?

  • 淡定的期待
    回复
    2026-05-30 03:07:13

    有效的

上一篇 借私人款购买的房屋、债权产权如何分割

下一篇 利用公众信息编写软件是否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