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找回这笔钱?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16 阅读:8324
我在山东省高青县邮政储蓄所存款3万元,2005年3月5日,我的存款到期。我去取款,营业员告诉我,我的存单是无效存单。存款2004年7月14日被人挂失,于2005年7月21日被人取走。我查看了挂失取款单据,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盖的我的名字的私章(这个章是我的名字,但不是我的)没有签名,更没有按指纹手印。监控系统的录像已过期。不是本人取得款,但没有代办人的签名。这笔钱是在我离婚前5天被我前妻取走的,我前妻帮他们拉存款和他们很熟,储蓄所说是一男一女取走了这笔钱。男的就是我,自称他们的手续齐全,没有违规。现在我请教大家,我该怎样找回这笔钱?

最佳回答

有魅力的小蝴蝶

欢喜的萝莉

2026-03-29 23:14:16

如果是在离婚前你的妻子取的款,我个人认为,你无法向储蓄所要求你的主张。 因为你们是夫妻,你的爱人的行为应是一种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储蓄所有理由相信你爱人有代理权)。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最新回答共有12条回答

  • 听话的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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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如果是在离婚前你的妻子取的款,我个人认为,你无法向储蓄所要求你的主张。因为你们是夫妻,你的爱人的行为应是一种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储蓄所有理由相信你爱人有代理权)。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 现实的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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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向储蓄所要回存款,他们明显违规。

  • 坦率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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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同意楼上观点。,

  • 如意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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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可以起诉解决。

  • 魁梧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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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起诉。

  • 忧郁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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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赞同。

  • 小巧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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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向储蓄所要回存款,他们明显违规。

  • 聪明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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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谢谢2、3、4、5楼的朋友,起诉我能胜诉吗?

  • 体贴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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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事实胜过雄辩 只要你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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