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10-24 14:37:07 阅读:5918
我和他同居几年。2002年8月曾流产过一次,并患有盆腔炎。2004年10月我又怀孕了,2004年12月,我回了老家。2005年1月21日他叫我回东莞与他结婚登记,我回去后,原我们商定于2005年1月31日去领结婚证,可是他那天拒绝了,并叫我去拿过孩子。因曾有盆腔炎,医生说如果把孩子拿掉我将有50%--70%失去生育能力,现在我一直都没有拿掉孩子。他这样子是很明显地欺骗了我。我想知道,他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怎么样的代价,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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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饼干

甜美的花生

2026-10-24 14:37:07

如果你决定生下小孩,而对方拒绝结婚,法律上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发生纠纷可以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活泼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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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37:07

    如果你决定生下小孩,而对方拒绝结婚,法律上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发生纠纷可以起诉。

  • 活力的大地
    回复
    2026-10-24 14:37:07

    很同情你进退两难的处境,你该怎么办可以和家里人多多商量。而他的责任,在法律上,和第2楼律师的意见差不多,你还可以要求他负担一部分生育费用。

  • 苗条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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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37:07

    因为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如孩子生下后他应承担抚养义务。

  • 开放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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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37:07

    因为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如孩子生下后他应承担抚养义务。

  • 孤独的红牛
    回复
    2026-10-24 14:37:07

    同意楼上各位律师的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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