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几项协定如下:合同期滿后甲方将如数退还押金给乙方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22 阅读:7480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湖南娄底的外来工,于05年3月4号和东莞长安镇锦夏新村一铺面房东签订了租凭合约,但由于房东事先没有和其他房东会成员交涉妥当,所以当我们装修到9号时突然被叫停,说是此铺面要拆建,要求我们先停工两天他去和其他房东会成员再商量商量,可是到12号下午给我们的回答却还是要求我们另想只法,这铺面不能租给我们了(不是政府收回)。合同中的几项协定如下: 1.租约为期限36个月即由2005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0日止,在租约期内,甲乙双方都不能以任何籍口提前收回,提前退租。合约期滿一个月前,如双主不提出收回或退租等事宜,则本合同延期半年,其合约仍然有效。 2.租约期内,如政府需要,合约即自行终止,其所有损失双方各自负责。 3.租约期内,乙方如有任何变更,包括:转让,转行,拆卸原有建筑物,加设建筑物,一律要经过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4.租金协定:以月为单位,每月为人民币2800元整。在每月五号前交清本月租金交清水电,管理等有关费用,不得拖久,不则佳方有权收回该出租方屋,并由甲方处理室内一切物品。 5.为使乙方能遵守全约,须交甲方押金5600元正,合同期滿后甲方将如数退还押金给乙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同意处以违约方5600元作为赔偿对主的经济损失。 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用。 我想请问: 1.如果房东把隔壁的铺面转给我,如果真这样我可不可以向他要求为我出所有的装修费用。(这是房东想的折中方法,但能不能行还是得等,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 2.如果我必须得另外找铺面的话,那我可以向房东要求多少赔偿金,他也说过他只能赔偿合约上所写的5600元,其他的一分也不会给了,还说什么他不相信他一个本地人搞不过我们这种人。但我们在装修期间已经购买了大部份开张后所必须的机器和用具,这些损失那得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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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然的白开水

舒心的小鸭子

2026-03-29 23:14:22

房子原来是一个通道,是一家商场的入口(现已倒闭),中间有一个柱子,房东说以柱子为中心一半是他的,一半是其他房东的不属于他一个人管,但在签合约时他说这个没有问题,现在他要收回的主要理由是这房子还得改成原来的通道,因为商场被改成了五金广场。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悲凉的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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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2

    房子原来是一个通道,是一家商场的入口(现已倒闭),中间有一个柱子,房东说以柱子为中心一半是他的,一半是其他房东的不属于他一个人管,但在签合约时他说这个没有问题,现在他要收回的主要理由是这房子还得改成原来的通道,因为商场被改成了五金广场。

  • 年轻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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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2

    房屋所有权人到底是谁?怎么一会房东,一会房东会成员?

  • 现实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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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2

    房子原来是一个通道,是一家商场的入口(现已倒闭),中间有一个柱子,房东说以柱子为中心一半是他的,一半是其他房东的不属于他一个人管,但在签合约时他说这个没有问题,现在他要收回的主要理由是这房子还得改成原来的通道,因为商场被改成了五金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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