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生活费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58:48 阅读:7676
当初离婚时签定协议,协定生活费支付到孩子22岁,那么我一定要支付到22岁吗,18岁可以吗?

最佳回答

懵懂的咖啡

落寞的冰棍

2026-08-23 14:58:48

如果孩子在18岁有经济收入了就可以不支付。这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且离婚协议的双方是男方和女方,孩子并不是协议书的乙方当事人。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曾经的铃铛
    回复
    2026-08-23 14:58:48

    如果孩子在18岁有经济收入了就可以不支付。这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且离婚协议的双方是男方和女方,孩子并不是协议书的乙方当事人。

  • 淡定的汽车
    回复
    2026-08-23 14:58:48

    此协议还是要履行的。

  • 繁荣的钥匙
    回复
    2026-08-23 14:58:48

    此协议还是要履行的。

  • 高挑的星月
    回复
    2026-08-23 14:58:48

    那教育费也要到22岁吗,当初协议只写了生活费交到22岁。

上一篇 闲置没有入住使用,该交物业管理费吗

下一篇 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400元,请问如果女方要求我按照工资的36%增加孩子生活费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