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5-30 15:17:17 阅读:921
律师您好: 现有一问题想咨询。 我丈夫今年春节后病逝。公公共有六个子女,除丈夫外还有三个在本市。其中两个不同意接他去住。现在他在其女儿家,又嫌其对他不好。现在借口我们居住的房子是他的老房子,要求和我共同居住,要我照顾他。而实际现住房子是我和丈夫共同购买的房改房,但房证是我丈夫的名字。以前的房子是公房,从我们结婚起二十多年他一切费用均未承担,并且他自己在外和一个老太太一起生活十多年从未和家里联系过,三年前他要求回来,我们接纳了他,一直在我家生活,悉心照顾,直到丈夫去世前五个月。 请问我现在是否有义务在继续照顾他。他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最佳回答

从容的香氛

友好的小懒虫

2026-05-30 15:17:17

你没有义务照顾他,要求不合理,但他有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遗产。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忧心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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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你没有义务照顾他,要求不合理,但他有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遗产。

  • 哭泣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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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你无义务赡养他,但若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但若有纠纷,此赡养行为举证有一定难度。

  • 魔幻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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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你没有义务照顾他,要求不合理,但他有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遗产。

  • 慈祥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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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他可要求其他的子女负担赡养费。

  • 无心的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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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同意楼上观点。

  • 执着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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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15:17:17

    同意二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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