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该支付我的部分医疗费用吗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22:45 阅读:5729
我有一位亲戚今年49岁,还有一年时间退休,2004年12月份经医院确诊为肺癌,先后进行了两次化疗,共用医疗费近5万元。化疗期间工厂曾派人去医院看望时给了400元人民币慰问金。她所在的单位原是一家校办企业,90年代改制为私企。她自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该单位从事技术型工作,该厂创办前期是一家电动机修理厂,后又生产晶体管配件,她是该厂工龄最长的老职工,也一直和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厂给她们交纳养老保险,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医疗保险,每个月只给几元钱的医疗费而已,如生病费用自理。我觉得这肯定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利,我们应当通过什么途径向单位索要部分医疗费,依据是哪些具体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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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的时光

专一的鲜花

2026-05-29 05:22:45

你好 :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医疗保险而没有支付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说,应该报销医疗费。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高贵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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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22:45

    你好 :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医疗保险而没有支付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说,应该报销医疗费。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舒心的电源
    回复
    2026-05-29 05:22:45

    同意马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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