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司法 时间:2026-08-23 15:33:06 阅读:2686
2004-5-1的新交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现实中应用该条款还存在争议,各地区的使用情况可能也存在差异。 我想问:在江苏地区是不是大部分案例已经成功使用该条款,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不考虑机动车担负的责任比例,直接在投保的范围内全部赔偿。

最佳回答

纯情的钢笔

伶俐的心锁

2026-08-23 15:33:06

谢谢杨律师! 那在有关部门做出规定之前,法院遇到类似问题,是按照什么来做最终判决呢?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大气的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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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33:06

    谢谢杨律师!那在有关部门做出规定之前,法院遇到类似问题,是按照什么来做最终判决呢?

  • 坚强的小海豚
    回复
    2026-08-23 15:33:06

    各地做法不同,天津市有部分法院有此类判例。

  • 傲娇的信封
    回复
    2026-08-23 15:33:06

    这一问题有待有关部门做出规定。

  • 怕黑的蜜粉
    回复
    2026-08-23 15:33:06

    同意刘伯华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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