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轮车与自行车相互闪避不当而相撞,如何介定责任及负责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30 11:31:46 阅读:9196
[color=#0000FF][size=4]事发经过是在傍晚时刻,双方在一小路像遇,一方是三轮车,一方是一经过改装加装了电动马达的老年人自行车,路为东西走向。路宽越一辆汽车通行(非公路,只是民居间小道)。两者相遇的之前,因为都没有靠边行走,当相遇的时候互相闪避不当,碰到一块。自行车驾驶人倒地肋骨受伤。三轮车驾驶人无大损伤。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哪种法律或条例处理范围,[size=4][color=#FF1493]责任和赔偿如何介定?[/color][/size]有否需要上法院受理?或者可以在哪些机构的帮助下调停和解?[/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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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的超短裙

稳重的铃铛

2026-03-30 11:31:46

属于非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当地基存派出所调处,调解不成可诉之法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执着的面包
    回复
    2026-03-30 11:31:46

    属于非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当地基存派出所调处,调解不成可诉之法院。

  • 拉长的狗
    回复
    2026-03-30 11:31:46

    若报警也可由交警做责任认定。参照交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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