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怎么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1:21 阅读:7191
男方已结婚登记前签定购房合同,并交定金10000元,名字为男方;在结婚登记的同时双方一起办理公积金贷款50000元,在登记后两天,男方交付房款40000元,40000元中女方有17000元,发票名字为男方;现男方有银行取款的凭证40000元,女方却无,因为给的是现金。这样房子总价是100000元。产权证在登记后一个月,名字为男方。现在男方起诉离婚,我想请问: 1、这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女方给付的17000元能不能拿回?都在一起了,登记了,谁想男方有这坏计? 3、女方能要这房子吗?会如何分割? 祈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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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鸡翅

自然的煎蛋

2026-03-31 20:31:21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1。争夺房屋所有权,是一个物权而非债权问题,因此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对房屋权属的认定没有太大影响。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应当依据所有权权属登记的时间确定。 所以,如果购房合同签订在婚前,但房屋权属登记发生在婚后,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的所有权究竟登记在何方的名下,对于其性质的认定没有影响。换句话说,房产证上即使是男方的名字,也不影 响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为夫妻共有。 至于合同是男方的名字、发票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这些东西的对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影响更加有限:这两样加在一起, 最多也就是能证明钱是男方出的(如果仅仅是合同上为男方的名字的话,甚至不能证明钱是男方出的)。 而出钱并不意味着就能取得所有权,比如父母出钱,但房子归子女所有的情况现实当中多的是! 基于上述简要分析,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的认识是这样: 1、这房子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女方给付的17,000元能否拿回来要看有没有证据。同时,即使有证据证明女方出过17,000元,对房屋的权利和这 17000元也不能同时主张。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主张房屋系共有,就不能主张男方再向其支付17,000元;如果主张男方向 其返还17,000元,就不能主张房屋共有。 同时还要注意,如果主张房屋共有的话,对于你前面提到的那50,000元的贷款,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 3、至于分割方法,没有别的特殊情况的话,应该是平分。

最新回答共有40条回答

  • 欣喜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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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1。争夺房屋所有权,是一个物权而非债权问题,因此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对房屋权属的认定没有太大影响。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应当依据所有权权属登记的时间确定。所以,如果购房合同签订在婚前,但房屋权属登记发生在婚后,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房屋的所有权究竟登记在何方的名下,对于其性质的认定没有影响。换句话说,房产证上即使是男方的名字,也不影响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为夫妻共有。至于合同是男方的名字、发票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这些东西的对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影响更加有限:这两样加在一起,最多也就是能证明钱是男方出的(如果仅仅是合同上为男方的名字的话,甚至不能证明钱是男方出的)。而出钱并不意味着就能取得所有权,比如父母出钱,但房子归子女所有的情况现实当中多的是!基于上述简要分析,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的认识是这样:1、这房子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女方给付的17,000元能否拿回来要看有没有证据。同时,即使有证据证明女方出过17,000元,对房屋的权利和这17000元也不能同时主张。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主张房屋系共有,就不能主张男方再向其支付17,000元;如果主张男方向其返还17,000元,就不能主张房屋共有。同时还要注意,如果主张房屋共有的话,对于你前面提到的那50,000元的贷款,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3、至于分割方法,没有别的特殊情况的话,应该是平分。

  • 大意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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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楼上有人说:男方买房的钱如果是其婚前财产的,那就要返还。这种说法不对。比如男方婚前有200万,婚后又挣了100万,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了一套房150万的房子。如果照楼上这位的说法,你说这房子到时候怎么处理呢?你能说清这150是其婚前的那200万中的,还是婚后那100万再加婚前的50万,还是从婚后出80万再从婚前的财产中出70万?这种分法可以是无穷多的,你说到底该怎么认定?再假设这男的买房的时候手头一时抹不开,还借了哥们儿40万,难道离婚的时候还要把他哥们儿也一道叫上法庭吗?这不是搞笑吗?所以,简单一点说:不问买房的钱是怎么构成的,只要房屋所有权是婚后取得的,那就是共有财产!没有任何问题!至于房款来源,根本不是问题。

  • 机灵的冥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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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先不要觉得律师不给你使劲。律师可能手头案子很多,必然要合理安排才能把所有当事人的事都办好。而当事人就打自己那一个案子,往往会觉得律师不用心。你委托了律师,就得相信他,他要真是不尽心:1。你可以解除委托,让他退钱;2。你可以到司法局去投诉他。关于你说的这个案子,能不能说一下你是什么地方的?他和法院又熟到什么程度?你现在在线吗?如果在的话,可以和我qq聊,我的号码是317 576 906。但事先说明:实际情况复杂,人为因素也多,所以我不能作任何判决结果上的保证。

  • 孤独的电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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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是只庭审过了还是一审已经下判决了?不过,法院要真这么判,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中国太大了,法官水平也不一。如果是西部,法官出任何判决都是可能的(尤以四川为最),这在电视上已可以看得很清楚。只能说,我认为这么判是不对的。合同是合同,房款是房款,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权,不可以混在一起。看看不行的话,在当地找个律师打二审吧。。。

  • 大气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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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1、这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按楼上意见。2、女方给付的17000元能不能拿回?都在一起了,登记了,谁想男方有这坏计?可以得到不止17000元。3、女方能要这房子吗?会如何分割?可以得到补偿。

  • 虚幻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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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1,房子应属共同财产,但婚前一万元定金属男方婚前财产;2,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女方可以要房子但要给男方相应的补偿。

  • 冷酷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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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1,房子应属共同财产,但婚前一万元定金属男方婚前财产;2,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女方可以要房子但要给男方相应的补偿。

  • 忧心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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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楼主:你好! 在目前房价中扣除婚前男方的一万,其余是共同财产,作价竞价分割。

  • 从容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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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21

    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女方的支出如果有证据证实,那也就属于添附,受益人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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