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我可以辞职而不用付违约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4:59 阅读:1759
我的劳动合同上有一条:本合同期限六年. 其中第一年为见习期,后五年为服务期. 服务期未满,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 按违反就业协议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不能折算). 但是有一条是: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乙方属正常流动及辞职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 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劳动权益的. 如果我是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辞职信的 话,这个违约金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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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的故事

2026-03-31 22:14:59

你说的是两个概念,一个是辞职的方式,另一个是提出方交付违约金的问题。 从合同上看约定不十分明确,你可以依理据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凶狠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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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4:59

    你说的是两个概念,一个是辞职的方式,另一个是提出方交付违约金的问题。从合同上看约定不十分明确,你可以依理据争。

  • 甜美的口红
    回复
    2026-03-31 22:14:59

    辞职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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