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起诉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19:12 阅读:9479
我在2002-2003年曾任职于一个集团公司(简称A公司)做售后工作,主管各业务单位的维修费用结算(公司产品的售后维修是外包的),其中有一单位(简称L单位)有10万元的结算单据由我签字代收,出具了收条,但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后来由于A公司迟迟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所以我辞职到了其他公司现在A公司拒绝支付原10万元维修费用,并且不承认我曾在其公司工作过,L单位找到我要求我为他们做证,其手中有A公司为我发放工资的账号,否则将把我一同起诉,但由于我个人原因不想与这两家公司再有牵连并且我现在的工作也不允许,所以我想请问如果我被起诉是否要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责任?恳请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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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冬日

大胆的天空

2026-05-30 00:19:12

你好: 你是职务行为,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你的单位承担,即使你有重大过错,A公司照样对L公司承担责任,然后A公司根据你的过错再向你主张权利。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凶狠的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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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9:12

    你好: 你是职务行为,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你的单位承担,即使你有重大过错,A公司照样对L公司承担责任,然后A公司根据你的过错再向你主张权利。

  • 等待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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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9:12

    你签字代收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你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你有重大过失。

  • 俏皮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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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9:12

    职务行为应由A公司承担。

  • 慈祥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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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9:12

    同意熊律师观点。

  • 大气的故事
    回复
    2026-05-30 00:19:12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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