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也就拿两千来块钱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6:44 阅读:9145
我于98年末在双鸭山矿务局一下属矿工作,由于身体不好,2001年,我请了几个月的病假在家。2002年初,不得已把关系拿到了矿里的人事科。2002年末,我的关系拿到再就业中心的,每月能开下岗工资182元,我每三个月还要向管理中心交纳50元(我忘了是50元还是100元了)的管理费,。 直到2004年11月份左右,双鸭山的整个矿务局都要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我当时的下岗年限还不满三年,矿务局要强行与所有的下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每年给615元的工资,下岗期间还不算。这样02年以前我的工龄只有三四年,我和他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的话,经济补偿金也就拿两千来块钱。我的养老保险一直在矿务局交的,我想给转到市政还不能转,很多人都说我们的养老保险根本就没有往上交。我原来的单位即将归市政,我回去是不太可能了,我不想这么年轻就没有工作了,可是矿务局三番五次的催我去签协议,而且不签协议的话04年10、11、12月份的下岗工资也不给我开。在04年1月28日矿务局以公告的形式在矿工报上下了知,说在05年2月5日前我必须去矿里签订协议,不由后果自负。 我想问一下以下问题: 1、矿务局的这种强制我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是违法? 2、我的养老保险如果不交了该怎么办,社保的人说解除关系后自己交纳养老保险一年要两千多元,以后每年是多少还不知道,我有点儿信不着矿务局社保,可想转又转不到市政,怎么办? 3、我下岗期间是否也该享受经济补偿金当中的每年给615元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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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麦片

个性的蛋挞

2026-04-01 02:06:44

1、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如果对违约金的数额有异议,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一般下岗人员已经不属于企业的正式职工,在此期间,是否享受经济补偿金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3、楼主下次应在劳动类别论坛发此类帖!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专一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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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6:44

    1、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如果对违约金的数额有异议,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2、一般下岗人员已经不属于企业的正式职工,在此期间,是否享受经济补偿金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3、楼主下次应在劳动类别论坛发此类帖!

  • 典雅的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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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6:44

    同意上面的观点。

  • 拼搏的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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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6:44

    赞同楼上意见。

  • 单薄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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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6:44

    同意楼上观点。

  • 满意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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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6:44

    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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