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通过人才市场到一家企业工作,而且还不支付加班费,是否要支付这笔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2:53 阅读:597
我是一名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通过人才市场到一家企业工作,在我工作的四个月时间里 单位一直拒绝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未替我缴纳过三险一金,可是在此期间曾因为办理户口的事情,我被迫写了一个保证书给单位,内容如下: “我志愿在XXXX厂工作五年,如中途因为主观原因不能继续在本厂工作,自愿负担5000元的违约金。” 现在,因为这个单位老无故让我们加班,而且还不支付加班费,也拒绝给我们加薪,我打算离开这个单位,不知道我是否要支付这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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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热的黄蜂

大胆的水池

2026-03-30 02:42:53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为你办理保险等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等待的夕阳
    回复
    2026-03-30 02:42:53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为你办理保险等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 香蕉凉面
    回复
    2026-03-30 02:42:53

    对这一事实举证,不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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