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约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06:42 阅读:7920
合同上写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还写着:"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中途想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上面说的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我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吗?

最佳回答

尊敬的大地

美好的溪流

2026-08-23 14:06:42

是否违约关键看你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这一前提条件!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高贵的万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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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06:42

    是否违约关键看你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这一前提条件!

  • 友好的汽车
    回复
    2026-08-23 14:06:42

    没有违约。

  • 炙热的糖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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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06:42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算违约了,对吧?

  • 高高的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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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06:42

    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存在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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