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约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55:02 阅读:310
合同上写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还写着:"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中途想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上面说的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我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吗?

最佳回答

体贴的蜗牛

乐观的奇异果

2026-03-31 21:55:02

是否违约关键看你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这一前提条件!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细腻的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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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02

    是否违约关键看你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这一前提条件!

  • 酷酷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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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02

    没有违约。

  • 粗犷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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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02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算违约了,对吧?

  • 温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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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55:02

    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存在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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