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又不恢复执行案件呢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5:02 阅读:1039
律师:您好.我有个执行案件,我提供一处被告的房产,法院执行时,(原来该房产是被告向第一人购买的,没过户手续,后来被告又转卖给第三人,又没办过户.)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而第三人还没付清被告的购房款.法院贴出该房产的搬迁公告.要第三人搬迁,但第三人提出异议.后来法院裁定该房产不是异议人的,归第一人,既然法院贴出公告,又裁定该房产不是第三人,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法院还不强制执行该房产呢? 我该怎么办?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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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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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5:02

既然法院认为该房产是第一人的,当然不能执行,因为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第一人收到的房款,既然房子还是他的,那房款就不是他的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兴奋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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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5:02

    既然法院认为该房产是第一人的,当然不能执行,因为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第一人收到的房款,既然房子还是他的,那房款就不是他的了。

  • 彩色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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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5:02

    按照你所说该房产不属被告所有,法院当然不恢复执行。

  • 淡定的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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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5:02

    赞成楼上的观点

  • 无聊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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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5:02

    同意楼上的观点。法院不予执行该房屋并无不当。另外,如果第一手认可该房屋已转让给被告所有,则可予以执行;如果否认,则得作为第三人债权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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