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司法 时间:2026-10-24 12:12:16 阅读:4267
2004年2月,广西邕宁。当我驾车与人会车时,制动跑偏,与相向行驶的另一辆车发生碰撞,对方车上一8岁小孩受伤住院。后出院,评10级伤残(面部有伤疤)。交警判我负全部责任。我先后已垫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现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赔偿4万元,后续治疗费用4万元,伤残赔偿1万多元,合计9万多元。这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合理的赔偿应是多少?我的车参加了第三者责任险。   谢谢热心的你!

最佳回答

暴躁的摩托

难过的荷花

2026-10-24 12:12:16

没有看具体的材料无法决定赔偿数额,可要求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标致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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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2:12:16

    没有看具体的材料无法决定赔偿数额,可要求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威武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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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2:12:16

    精神损失赔偿4万元, :如果伤害不重,其要求过高后续治疗费用4万元, :没有依据吧伤残赔偿1万多元, :要根据残疾等级确定

  • 快乐的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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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2:12:16

    侵权行为地,或是被告所在地均可提起诉讼。

  • 冷艳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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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2:12:16

    基本同意2楼的意见

  • 自然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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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2:12:16

    我的初衷仍是先调解为好。要求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保险公司会有异意吗?如果对方起诉,应向事发地法院起诉,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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