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权收取职工入职押金并从中扣罚款?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9:09 阅读:4625
我国现有法规中有没有涉及收取押金和罚款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请问是在那部法律的第几条中?(如果有时间请贴上法律原文.谢谢!)

最佳回答

爱听歌的小蝴蝶

执着的小海豚

2026-03-29 23:19:09

现在公司不给我退押金~~我想要讨回可找不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我该怎么做????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老迟到的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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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现在公司不给我退押金~~我想要讨回可找不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我该怎么做????

  • 忧郁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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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0年12月8日第十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四)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8月4日,劳动部 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1995-09-06 劳部发[1995]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能上班,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在录用职工中非法收费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为此,现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需要并能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各项劳动权利时,方可录用职工。严禁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常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搞假招工。 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事、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三、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谦让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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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不能收押金,违纪造成损失可罚款但一般不超过月工资的20%。

  • 俭朴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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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公司收取你的押金就是违反劳动法的,既然公司根本就不应该收取,当然就应退还给你。你就以此为理由向公司提出来就行了,如不行你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 自然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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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我向公司提出过~~他们根本不理。到县劳动局去,劳动局的人说这是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事,他们管不到。现在我只能去法院了~~可为这点钱请律师也不好。我只能自已给自已辩护.现在想知道确定的法律条文在那儿.谢谢

  • 贤惠的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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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还有一点~~~~我还没做完三个月试用期。还没同公司签合同。

  • 野性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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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9:09

    太好了!!谢谢!!!这下劳动局不管我也可以讨回公道了~~~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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