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应诉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4:26 阅读:2525
1997年3月,被告从原告处拿了价值2.5万元的货物,并给原告写了拿货清单(供销关系)。1998年3月10日原告从被告处拿回了未销售的价值1万元的货物。原告以尚欠1.5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以被告于1998年3月10日将部分货物返还原告,至今已达六年,这期间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向被告主张权利,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时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以被上诉人拿走上诉人的货物后,上诉人并不知道,也无法知道被上诉人何时已将这些货物销售,而且被上诉人给上诉人出具的收条中也没有约定代销期限,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诉讼时效是错误的为由上诉。并要求被告从1998年3月10日退回部分货物的那天起承担利息。被上诉人如何应诉? 谢谢!

最佳回答

乐观的云朵

伶俐的时光

2026-03-29 23:24:26

“原告以尚欠1。5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向一审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后,上诉人(原审原告)又以“被上诉人拿走上诉人的货物后,上诉人并不知道,也无法知道被上诉人何时已将这些货物销售,而且被上诉人给上诉人出具的收条中也没有约定代销期限”上诉,似矛盾。 时效从第一次催要被拒绝时起算,原告如果无法证明“不间断催要”,不如在一审时就不要承认以前曾催要过。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感动的白猫
    回复
    2026-03-29 23:24:26

    “原告以尚欠1。5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上诉人(原审原告)又以“被上诉人拿走上诉人的货物后,上诉人并不知道,也无法知道被上诉人何时已将这些货物销售,而且被上诉人给上诉人出具的收条中也没有约定代销期限”上诉,似矛盾。时效从第一次催要被拒绝时起算,原告如果无法证明“不间断催要”,不如在一审时就不要承认以前曾催要过。

  • 幸福的橘子
    回复
    2026-03-29 23:24:26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还是买卖关系这个要明确;如为买卖关系,可从时效与证据方面突破。

  • 包容的八宝粥
    回复
    2026-03-29 23:24:26

    1998年3月10日,被上诉人的公司破产,上诉人拿走了一部分的货物。一审时,原告以赊销关系起诉,法院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现在上诉人以代销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也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为由上诉。关键在于代销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约定。

上一篇 名誉损失费是属于精神损失费之中的吗

下一篇 [color=#000000]由于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物业委托合同约定,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质量,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