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解除合同,可又怕扣工资,我该不该走!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0:43 阅读:4787
我在一家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有3个月的试用期. 现在过去半年了,发现在这没有得到想要的前途,于是我想辞职. 我们这工资是扣一个月半月发的.也就是10月份的工资12月中旬发.而且工资才 700元,跟试用期的一样,没有提高.在合同中也没有说明试用期后加薪的事宜.只是口头上说了只要表现好就加.但在这老总 不太满意我的表现,也不主动提出辞退,就这样过着.(因为我没有违反过公司规章,也没有在工作中出过错,只是不如以前的那位能干)如双方哪一 方先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乙方(我)两个月的工资的金额给另一方. 我很苦恼,难道我的辛苦钱就要这样被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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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的八宝粥

清爽的大门

2026-03-30 03:00:43

你好: 想解除合同,可又怕扣工资,想辞职. 10月份的工资12月中旬发是违反工资发放规定的.双方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另一方.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酷酷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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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你好: 想解除合同,可又怕扣工资,想辞职. 10月份的工资12月中旬发是违反工资发放规定的.双方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另一方.

  • 刻苦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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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并不是给付工资的一半,而是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对方的违约金。

  • 无语的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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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你们在此都说什么哪?晕!!!!!!!!!!!!!!

  • 魔幻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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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先辞职再要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安静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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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是不是公司也怕违约不

  • 羞涩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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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0:43

    一、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5条提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获得应发工资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仍然可获得应发工资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只是在按《劳动法》第32条第一项(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或合同期满时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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