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看一下我的问题,急急急,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0:25 阅读:4222
我是一名护士,在值夜班的时候,一名病人发病去打另一名病人(病人精神有时不正常)我与另外一名护理员上前阻止,结果,我头部被铁棒击中,胳膊骨折,现在有时会头痛,而且刚好我来例假,被吓回去了,检查卵巢囊肿。 我是在工作的时候受伤的,而且击中部位是头部要害部位(不知道会不会留下后遗症)请问在目前情况下,医院有责任吗?责任有多大?谢谢!

最佳回答

幽默的荔枝

酷酷的大门

2026-03-29 23:20:25

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刘晔律师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13321906035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安详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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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0:25

    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刘晔律师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13321906035

  • 快乐的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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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0:25

    是工伤,医院有责任。按劳动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索赔。

  • 自由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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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0:25

    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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