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希望得到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9:18 阅读:2266
[求助] 我和公司的工作合同今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期限是3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当时合同明确约定甲乙任何一方如不准备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现公司于12月中旬才通知不准备和我续签合同,请问是不是违约?我在公司去年享受了房改,拿到了房补。后双方签定协议,约定我必须在公司干满25年。如不满25年必须还公司中间的差额。也就是说我必须还10年的钱。请问是不是必须还给公司?国家有没有关于房改的相关政策,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如公司坚持还房改差额钱款,扣住我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另外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按国家政策我能拿到多少生活费?(有人和我说拿一个月,有人说拿三个月的工资) 现情况就是如此。请问律师,综上所诉。我怎么才能保护我的合理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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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的红酒

谦让的面包

2026-03-30 02:59:18

公积金与养老保险不能扣,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以上若用人单位未做到,则可以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迷路的冬日
    回复
    2026-03-30 02:59:18

    公积金与养老保险不能扣,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以上若用人单位未做到,则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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