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事故,认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8:56 阅读:5050
我于2004年12月21日驾驶踏板摩托车在公路上直行,看到前方有三人横穿马路,于是减速,三人看到我的摩托车接近,停下脚步等候,另一部踏板摩托车于对面横穿双黄线,我车头撞在其车中部,至使我的车头撞烂,他的车侧面中尾部部份损坏,于是我报120,交通处理后告之,对面承担主要责任,我承担次要责任.我很不服,我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要我承担次要责任,应该是对面承担全部责任.我没有哪位律师告之一下,感激不敬!

最佳回答

儒雅的戒指

爱撒娇的长颈鹿

2026-03-29 23:28:56

即然是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不知道能否向对方要求赔偿,可赔偿哪些方面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超帅的香水
    回复
    2026-03-29 23:28:56

    即然是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我不知道能否向对方要求赔偿,可赔偿哪些方面呢。

  • 有魅力的帅哥
    回复
    2026-03-29 23:28:56

    因为这个事故你受到的损失,都可以向对方索赔。

  • 乐观的人生
    回复
    2026-03-29 23:28:56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的

上一篇 请问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检验内容

下一篇 车辆在路上行使,由于当时没在意,狗跑了后来发现水箱坏了,那还能不能找保险公司赔,要如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