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否构成犯罪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2:40 阅读:4318
我有一位朋友在国有银行从事信贷工作,因一企业借款200万元未还,朋友所在的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银行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我的朋友和法院执行人员经了解,该企业没有还贷能力,我的朋友将这笔贷款进行了核销,其目的是为了得到单位的奖金。之后,他以银行的名义向执行法院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主要是说明企业无力还贷等情况,后法院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最今,我的朋友偶然发现贷款企业具备了还贷能力,但法院却不给执行,问我的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167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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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书包

娇气的路人

2026-03-31 20:22:40

现在才具备还款能力不能说你朋友失职,因为当时你朋友并没有隐瞒真实情况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强健的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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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2:40

    现在才具备还款能力不能说你朋友失职,因为当时你朋友并没有隐瞒真实情况

  • 活泼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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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2:40

    难说!事实不明,不敢说。

  • 务实的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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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2:40

    个人认为不成立犯罪!因为当时的情况客观上使得法院和他本人都无法查明情况,不是因为你同事的大意或过失而导致没有查明企业是否有还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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