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2003年12月2日发生在大连开发区的一起交通事故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6:53 阅读:8768
我爱人于2003年12月2日在大连开发区双D港被一辆大货车撞到车尾部,我方是直行,对方是从一个坡下上到主道上来的。交警队下的责任认定书是我方次要责任,请问次要责任会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30 11:52:28编辑过][/color][/align]

最佳回答

热心的冬瓜

震动的哈密瓜

2026-03-31 20:36:53

自己承担百分之十到四十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方赔偿你损失的百分之六十到九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友好的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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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6:53

    自己承担百分之十到四十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方赔偿你损失的百分之六十到九十。

  • 狂野的金毛
    回复
    2026-03-31 20:36:53

    此次事故的损失按楼上所讲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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