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信用社贷款用于自己单位,个人是否应该承担偿付责任
我是一公司会计,去年2月我公司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期限6个月,逾期后,未予偿还,去年年底,信用社要我用个人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4000元用于偿还我公司所欠信用社去年的利息。这笔利息已经列入我公司帐户。现信用社要起诉我个人,要我承担这4000元的还款责任,理由是我个人的名义办的贷款手续。我想请教各位老大,请告诉我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十分感谢!
最佳回答
因为是你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手续,应当有你来还。尽管已经挂在公司账户上,在法律上我认为,是公司借款,你应当在偿还银行后向公司索要垫款。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2026-03-30 00:57:56能干的吐司
回复因为是你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手续,应当有你来还。尽管已经挂在公司账户上,在法律上我认为,是公司借款,你应当在偿还银行后向公司索要垫款。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