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钱,几天后还掉,是否算受贿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9:27 阅读:9670
我有个亲戚前几天因受贿8万而被判刑。他的案件有这样一个情节:2月2日当事人收到4万元钱,2月10日将前还掉,而他事发是在8月份。但因为在2月9日当事人的一个同事因受贿而被捕,所以控方认为当事人是因为害怕而还钱。原辩护律师也曾为此而辩护,但未有效。这4万还是算在受贿金额内。 请问这4万元钱是否应该算受贿?在案发半年前已还掉的钱也算受贿吗?这种情况是否应该上诉?谢谢!

最佳回答

风中的月亮

体贴的金毛

2026-03-30 03:09:27

这4万元当然应该算在受贿数额内。 案发前主动还钱可以作为从轻情节。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勤奋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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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9:27

    这4万元当然应该算在受贿数额内。案发前主动还钱可以作为从轻情节。

  • 甜美的灰狼
    回复
    2026-03-30 03:09:27

    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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