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水暖改造只改水,物业公司不允许,要断水

司法 时间:2026-03-31 19:43:00 阅读:4462
尊敬的律师同志:我住的房子是2001年的房改房(1995年建,100%产权,拥有房产证),2003年初辞职,以后公司经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本月原单位(建筑公司兼房地产公司)的物业公司提出了水暖管道改造的通知,要求不属于公司的住户交6000元改造费(多退少补,后又改为暂交4000元),否则将不予水暖改造。鉴于本户的情况并考虑到两项改造系统是相互独立的,彼此不影响采暖效果和施工,且是公司锅炉供暖,决定只参加水一户一表的改造,并请物业确定交费金额,谁知物业公司坚持[U]必须同时参加两项改造,如只改造水,也必须交两份的钱[/U],我不同意,也没法交钱,现在水暖改造已基本结束,水管通到下一层就停止了。(共有五户,其中三户已被迫交了4000元。)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有没有对水、暖改造的选择权利?物业公司就这样断水是否合法?拜托!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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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的铃铛

年轻的期待

2026-03-31 19:43:00

非常感谢李律师的答复,由于工作忙及处理水暖改造问题,一直没有回应,非常抱歉。下面说说事态的最新情况: 为了顾全大局、搞好关系,我后来让步同意两项改造计划,并按要求办理了改造费缴纳手续,谁知原单位又要求我找补住房房改差价,并以此为要挟,一直不给管道改造,至今我家断水已快20天,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日常生活和卫生健康。为了解决供水并弄清房子的归属,我通过市长电子信箱向政府咨询并寻求帮助,次日房管局就答复说这是职工与企业的内部矛盾,政府不好出面干涉,如果感到断水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原是该建筑公司职工,自1994年6月一直在该公司工作,1999年5月开始交款参与公司组织的房改, 2001年初入住本房并结婚,7月公司给办理了房屋产权证(100%产权,房款已全部交清), 2003年春节期间建筑公司改组时我辞职脱离了公司。今年5月份公司突然要我支付3万多元的市场价与房改价差价,由于我父母双故家庭困难,因房改房(7万多元)及结婚生子,欠下了大量债务,我没钱支付,同时也认为不应该再支付差价,公司就要我重新回公司上班,并说公司最近新制定了房改政策,规定职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10年才能真正拥有房改房,否则将收回或找补差价。现在我一直很矛盾,虽然我离开了原单位,但我还是对它有感情的,如果起诉原单位,岂不违背原意继续恶化关系,且成了原单位的罪人?可我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我非常后悔听信了领导的安排参与了企业的所谓房改房,如果1999年直接买商品房,按日照当时的房价,也就900元/m2左右,还是新房。(2002年好地段1200元/m2左右,现在好地段已过了3000元/m2)就为了这房子还找了这么多麻烦,去年两口人合起来了20年工龄的住房补贴也因为这不三不四的房改房没了。真不知道今后该怎么个活法。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小巧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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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00

    非常感谢李律师的答复,由于工作忙及处理水暖改造问题,一直没有回应,非常抱歉。下面说说事态的最新情况:为了顾全大局、搞好关系,我后来让步同意两项改造计划,并按要求办理了改造费缴纳手续,谁知原单位又要求我找补住房房改差价,并以此为要挟,一直不给管道改造,至今我家断水已快20天,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日常生活和卫生健康。为了解决供水并弄清房子的归属,我通过市长电子信箱向政府咨询并寻求帮助,次日房管局就答复说这是职工与企业的内部矛盾,政府不好出面干涉,如果感到断水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原是该建筑公司职工,自1994年6月一直在该公司工作,1999年5月开始交款参与公司组织的房改, 2001年初入住本房并结婚,7月公司给办理了房屋产权证(100%产权,房款已全部交清), 2003年春节期间建筑公司改组时我辞职脱离了公司。今年5月份公司突然要我支付3万多元的市场价与房改价差价,由于我父母双故家庭困难,因房改房(7万多元)及结婚生子,欠下了大量债务,我没钱支付,同时也认为不应该再支付差价,公司就要我重新回公司上班,并说公司最近新制定了房改政策,规定职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10年才能真正拥有房改房,否则将收回或找补差价。现在我一直很矛盾,虽然我离开了原单位,但我还是对它有感情的,如果起诉原单位,岂不违背原意继续恶化关系,且成了原单位的罪人?可我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我非常后悔听信了领导的安排参与了企业的所谓房改房,如果1999年直接买商品房,按日照当时的房价,也就900元/m2左右,还是新房。(2002年好地段1200元/m2左右,现在好地段已过了3000元/m2)就为了这房子还找了这么多麻烦,去年两口人合起来了20年工龄的住房补贴也因为这不三不四的房改房没了。真不知道今后该怎么个活法。

  • 合适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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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00

    “今年5月份公司突然要我支付3万多元的市场价与房改价差价,” 单位的要求没有道理,当初是双方确定的价格,所有你可以不交纳该笔款项。

  • 精明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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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00

    我有没有对水、暖改造的选择权利? 有,他人不能强迫你。物业公司就这样断水是否合法? 不合法。你可以起诉他们

  • 苗条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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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00

    单位的要求是无理的,因为你现住的房子已经按政策改造完成,房产证就是最好的证明。

  • 老迟到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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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3:00

    谢谢山东王律师的答复,欢迎各位律师、大侠继续发表参考意见,本人将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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