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点,我该怎么办,这样的交通事故烦恼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37:16 阅读:1008
2004年10月18日出了事故后,报了警,在交警队做下承诺,交警也出具了和以下内容一样的悬赏通告,家属自费去电视广播登记并且自费在20号报纸登了以下内容2004年10月18日5时许,在 **银行地段发生一起白色广州**轿车碰撞骑车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车头已明显损坏,左视镜脱落,大灯损坏,家属为协助警方调查,承诺对提供破案线索者支付3万元,警方将为其保密。 现在交警要家属先支付奖金,在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合理吗?何况现在已经11月底了,交警以未抓到人,现在出具了张事故责任通知书,里面没有定谁的责任,只是事情经过,本来上面的事情已经很烦人了,现在交警又这样,还没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先到事情解决后就不行吗,承诺肯定遵守,不过现在人还没抓到,还在逃逸,我们一分钱还未得到赔偿,雪上添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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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狗

仁爱的网络

2026-04-01 02: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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