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请问我能不还欠款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13:30:12 阅读:8948
2002年我骑摩托车出门办事,途中挂伤一横穿马路的中年农民,后送医院检查为皮外伤,该人住院近一月时间,共花去各种费用5000.00余元.为了使该人顺利出院,我方同意签下一张1500.00元的欠款单,后一直未付.现两年期限快到,对方找律师催款,并威胁如不给就起诉,并称我将因此多付1000.00的诉讼费用,请问这是事实吗,我如不愿支付这笔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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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的发夹

诚心的麦片

2026-03-30 13:30:12

既然已经给对方出具了欠条,就应当还款,否则对方起诉,你是要承担对方起诉的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的,趁早给了就没事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怕孤单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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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3:30:12

    既然已经给对方出具了欠条,就应当还款,否则对方起诉,你是要承担对方起诉的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的,趁早给了就没事了。

  • 激情的钢铁侠
    回复
    2026-03-30 13:30:12

    建议你协商解决。

  • 沉默的茉莉
    回复
    2026-03-30 13:30:12

    同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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