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未做任何除名或开除处理,我还是单位的职工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3:26 阅读:9970
2004年2月底我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未交辞职信),几天后我就走啦。我与原单位签了五年的合同,至辞职日止,在原单位已经有20个月啦。但直到现在,单位仍没有对我的离开做出任何处理,提出只有把违约金交上,才可办理相关的手续。 我想问: 我和原单位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原单位的职工吗? 我是否可以与别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在烟台,我现在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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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1:13:26

1、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是需要告诉你的一个前提是:无论你离开了单位多久,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除非合同到期了)。如果想达到你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这一目的,证明你早已经递交过辞职信这一事实至关重要。 2、这一问题从属于上一问题。如果已经解除,自然可以签订;如果没有解除,自然不能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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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碧蓝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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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3:26

    1、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是需要告诉你的一个前提是:无论你离开了单位多久,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除非合同到期了)。如果想达到你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这一目的,证明你早已经递交过辞职信这一事实至关重要。2、这一问题从属于上一问题。如果已经解除,自然可以签订;如果没有解除,自然不能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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