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44:16 阅读:8008
我家在二个月前进行装修,把清洁和拆墙工作以280元乘包给一个四川人(未定书面合同)。不想其在工作中从二楼坠落(本人当时不在现场)致伤。 这个四川人以我未做好安全防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医药费及其它费用。请问我是否应该对其负责?一般法院会如何判决?

最佳回答

调皮的玫瑰

诚心的小天鹅

2026-08-23 13:44:16

一般由那个工头来负责,至于你的情况可以担一部分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彩色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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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4:16

    一般由那个工头来负责,至于你的情况可以担一部分责任。

  • 灵巧的酒窝
    回复
    2026-08-23 13:44:16

    碰上类似事情,最好签订书面的承揽合同。

  • 内向的秀发
    回复
    2026-08-23 13:44:16

    同意三楼意见如果没有约定很难分清你和对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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