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在适用期是否还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7:45 阅读:5082
我是一名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在试用期公司派我去培训,并签定了培训合同,要求是参加此次培训必须为公司工作三年,如违约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但是培训结束没有给我发任何证书。后来在适用期我想要辞职。劳动法规定适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辞职,那我是否还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公司的这种培训合同是否不合理?它是不是劳动合同?有些什么法律条款可以保护我适用期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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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23:17:45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