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教师应不应该对此事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8:04 阅读:2829
律师:您好!! 这是发生在广西**镇一所小学的命案。我的姐姐是一名在职教师,在2003年的9月4日晚约8点多钟被一名未成年的男子杀害于所任职的学校的厕所里。该凶手是由学校的另一名教师带入学校宿舍喝酒的。现该凶手已被绳之于法,得到了应有的判决。我家已向中级法院申请判决学校和那名教师负有民事责任,但法院不予以受理。请问律师该学校和另一名教师是否应该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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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香菇

怕孤独的心情

2026-03-30 00:58:04

那名教师和学样不应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任性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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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4

    那名教师和学样不应承担责任。

  • 稳重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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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4

    学校和教师不应承担责任

  • 笨笨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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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4

    确实不应当承担。

  • 娇气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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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4

    支持以上观点

  • 落寞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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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4

    支持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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