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教师应不应该对此事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45:06 阅读:1786
律师:您好!! 这是发生在广西**镇一所小学的命案。我的姐姐是一名在职教师,在2003年的9月4日晚约8点多钟被一名未成年的男子杀害于所任职的学校的厕所里。该凶手是由学校的另一名教师带入学校宿舍喝酒的。现该凶手已被绳之于法,得到了应有的判决。我家已向中级法院申请判决学校和那名教师负有民事责任,但法院不予以受理。请问律师该学校和另一名教师是否应该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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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大门

高兴的白羊

2026-08-23 13:45:06

那名教师和学样不应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心灵美的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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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5:06

    那名教师和学样不应承担责任。

  • 唠叨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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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5:06

    学校和教师不应承担责任

  • 微笑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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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5:06

    确实不应当承担。

  • 幽默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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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5:06

    支持以上观点

  • 怡然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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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45:06

    支持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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